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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专项资金

留言人:AHPZC   留言时间:2021-10-20 14:06:01   用户IP: 112.27*.*

合肥市服务贸易专项资金(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申报条件?

回复内容
申请单位应当符合《2021年合肥市服务贸易专项资金(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施细则 》(合商重〔2021〕91号)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项目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平台申请单位为平台的实际投资单位。 2.所申报的项目应在申报日期之前建成并投入运营,申报项目此前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促进政策支持。 3.公共服务平台应拥有良好的运营模式,平台服务制度完善,有相应的工作场所及软硬件设施,拥有对外提供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 4.申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支持的应为首次申报,服务我市服务贸易或服务外包企业的数量应不少于5家;申报公共服务平台运维费用支持的,申报期间内,服务我市服务贸易或服务外包企业数量应不少于10家。(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平台)。 5.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的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企业已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中登记注册。 6.项目建设的软硬件设备为正规途径购买,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申请项目实施时间及费用发生时间均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
回复时间:2021-10-20 14: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