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从事人工智能、量子产业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以及部分与相关产业领域关联的独立法人企业与机构。一般要求成立1年以上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对初创企业、研发型企业、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等主营业务收入和成立年限不符合条件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量子企业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其中,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非独立法人企业;
2.流通类企业(含贸易性代理)等产业链非强关联领域的企业;
3.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法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47号)规定,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或机构。
回复时间:2022-05-18 08: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