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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

留言人:FLDQ   留言时间:2023-03-07 14:28:01   用户IP: 112.27*.*

2023年合肥市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申报条件?

回复内容
(一)共性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合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领域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3.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以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在本行业或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应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企业能够围绕核心制造能力开展模式创新并形成竞争力,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生产服务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包括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是汇聚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生产线等制造资源的共享制造平台。截止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两年;最近两年为5家(含)以上制造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或综合服务;服务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社团法人服务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合计不低于80%。
回复时间:2023-03-07 14: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