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指导企业如实填报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2.加强辖区内已公告规范企业(见附件)的动态管理,组织已公告规范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如实填写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3.请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审核意见、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
回复时间:2023-03-07 14: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