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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和报送

留言人:XST   留言时间:2023-04-11 17:09:24   用户IP: 112.27*.*

咨询一下,合肥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相关事宜?

回复内容
一、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组织辖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3年4月30日前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通过“企业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有关数据。已公布且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均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规定按时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填报的,取消复核资格。 二、核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2013年以来省经信厅认定的专精 特新中小企业,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完成信息更新的,企业称号继续有效。对此次未进行信息更新的企业,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高度重视,逐一核实企业是否存在破产倒闭、停产且复工无望、搬迁至省外等特殊情况,填写《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核查信息表》(见附件),并明确提出是否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意见,于4月20日前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联系人:王洪雪,联系电话:63537876。
回复时间:2023-04-11 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