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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业

留言人:HXJD   留言时间:2023-08-24 08:12:44   用户IP: 112.27*.*

咨询一下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相关情况?

回复内容
一、申报主体 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政府采购的相关服务主体。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属于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项目原则上须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审核程序 各条款申报和审核按“企业申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政府审批”等程序执行,其中“免申即享”政策无需企业申报(企业根据收到的部门通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确认企业银行账户、联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资金等信息,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以市经信局在部门网站和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中发布的通知为准。 2.申报方法 (1)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对照自身类型及发展实际,关注平台推送的相关政策条款及实施细则,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按照市经信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系统并对申报材料复核,对投资类补贴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复核后,统一报市经信部门。其中,对投资类补助需赴现场查验,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的真实性、非重复性,并在发票原件上盖申报章。 3.兑现流程 市经信局各相关处室在政策申报截止后,开展部门初审,对申报主体按要求可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其中专业性较强、审核工作量较大的政策,可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统一审核。初审结果经局集中讨论通过后,提交市联合审核小组审核,联审结果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经信局网站、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经信局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5个工作日内(需财政复审的除外),根据资金预算安排,将政策资金拨付至市经信局或下达至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各条款(免申即享条款除外)均须提供: 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属于购进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其中,发票形态为电子、数电等非纸质形态的,提供打印件,进口的,提供报关单和海关专用缴款书;属于销售的,提供记账联。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
回复时间:2023-08-24 08: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