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板培育范围
获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且未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挂牌。
二、入板培育条件
(一)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二)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行为等;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三、入板培育名额分配
各市摸排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积极动员、推荐企业入板,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推荐入板材料
省“专精特新”专板企业入板培育推荐表(附件2)。
五、入板培育程序
1.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入板培育,审核、汇总《省“专精特新”专板企业入板培育推荐表》后,对拟入板企业出具推荐意见。
2.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各市推荐情况汇总至省股交中心。
3. 省股交中心根据《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审核企业提交的相关入板材料,进行评审,公布入板企业名单。
五、工作要求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做好专精特新企业入板推荐工作,于2月27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俞青,电话:0551-62871753。
回复时间:2024-02-26 08: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