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选拔机制,培养造就高素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近期我们拟草了《安徽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15日内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洪桂寿、许勇,联系电话:0551-63356047、63356876,电子邮箱:702815156@qq.com。
附件:安徽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doc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