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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的通知》(皖市监科〔2023〕1号)以及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各单位推荐、形式审查、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2023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以下简称标准化专项)下达给你们,标准化专项项目视同2023年省重点研究开发计划项目,请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省市场监管局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指导下填写项目合同书(内容应与申报书内容应保持一致,审核不一致的将取消立项资格),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目标任务等。其中,立项项目财政支持经费少于项目总经费的,由各单位自筹配套,需在合同书中另附自筹经费配套证明材料;项目结题时,标准成果至少为标准报批稿,项目承担单位在标准起草单位的排名应符合申报指南要求。合同书审核通过后,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于2023年12月5日前由归口管理单位统一将原申报书(一式三份)和合同书(一式五份)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合同书PDF版(申报单位盖章和相关签字部分要完整)发送至21704272@qq.com。

省市场监管局科技和信息化处  电话:0551-63356092,0551-63356306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邮编:230051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电话:0551-64696835

 

附件1:2023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立项项目表.doc

附件2:2023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合同书.docx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27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编辑:普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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