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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市商务、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乡村振兴、邮政管理部门,各市供销合作社:
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成效,省商务厅等10部门制定了《安徽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邮政管理局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安徽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附件2: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编辑:普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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